2011年是钢铁行业困难的一年。钢铁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滑,据统计,重点大中型钢企全年仅实现利润875.3亿元,利润率更低至2.42%,同比下降4.91%。贸易商方面也是哀鸿遍野,2011年在Mysteel和邓白氏共同组织的钢贸百强评选中,参评的1453家企业中有77%企业毛利润率都在5%以下,部分企业的经营状况甚至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还要差。
在企业都在为生存挣扎的时候,钢企和贸易商之间的博弈也愈发激烈。多年以来钢厂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情况正在悄悄发生改变。不仅中小钢厂,部分大中型钢厂也在逐步转变经营思路,除了修炼内功,自身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之外,也开始关注厂商之间的关系,探索如何与客户实现共赢。可以说,理顺厂商关系,稳定销售渠道也将成为钢厂的必修课。
一、国内外钢企的典型销售模式
在当前钢铁产业中,钢铁生产企业、钢铁贸易企业和终端用户构成了钢铁产业链中的三大群体。围绕三大群体的关联关系,分析国内外钢铁产品的销售模式,比较典型的有以下三种:
日韩模式:钢厂出产的钢材绝大部分通过综合或专业的商社流通,钢厂直供直销仅占3%-5%;
欧美模式:绝大部分钢厂实行直销或实施加工配送销售到终端用户,只有约20%的量交给经销商;
中国模式:介于以上两者之间。60%左右的钢材通过钢铁贸易企业进行分销或由钢厂分支机构销售,30%左右的钢材实行直销。
二、我国钢企的主要营销模式
目前我国钢厂的营销模式,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:
以直供为主:此类钢厂以宝钢为代表。宝钢70%以上的产品是直接销售给大型制造企业的,并在国内率先引进钢材加工服务,共在全国设立了30多家加工服务中心,这些加工中心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对钢材进行二次加工,然后再交给客户,以提高钢材利用率。
采用代理制度:此类钢厂以沙钢、马钢、济钢为代表。采用这种模式的钢厂大多自身能够掌握板坯资源,因此在生产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,生产量能够视具体的市场行情以及自身的贸易商定货量等来操作。
直供与代理制度相结合:此类钢厂以鞍钢为代表,一部分直供大型制造企业,另一部分采用钢厂代理,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直供和代理的比例。
三、钢厂的定价类型及其差异
基于各钢厂间营销模式的不同,钢厂也形成了自身的定价风格,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:
我行我素型:此类钢厂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,定价自行确定,对于贸易商是否订货,钢厂并无特别要求。部分钢厂还通过对流通商增加评级,相应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政策。贸易商与其合作,必须符合钢厂的产品定位和发展方向。
快速反应型:此类钢厂对钢贸企业订货“全年有总量,每月无定量,价格天天变”,表面上看,这种模式非常公正,在价格下跌时,贸易商的风险并不大,但如果是上涨行情,则钢厂发货就成了问题,会导致贸易商进货成本难以控制。
缓慢调价型:这种类型的钢厂对于市场的反应相对较慢,有时候,市场行情明明已发生很大的变化,其价格却迟迟没有变动。特别是当价格已大幅下跌,部分厂家的价格却依然维持高位,让钢贸商不知如何是好。
打折销售型:此类钢厂的订货量要大于自身生产能力,比如生产能力只有100万吨,订货却定在160万吨,通过“富裕订货量”,实现稳定销售渠道的目的。钢厂的自由度很大,而广大贸易商得不到稳定的资源。
互惠互利、荣辱与共型:此类钢厂定价较为合理,始终留有余地,使钢贸商能拿到一块服务利润,在全年定价中很少有“倒挂”现象出现,这是真正的相互依存、共同发展的厂商共赢关系。
从以上五种类型来看,钢厂普遍处于主动地位,而钢贸商的处境就较为被